“我沒喝酒,就是吃晚飯的時候,吃了一小塊腐乳……”酒駕違法人的這一荒唐藉口,被執法交警當場戳穿。
11月26日晚上10點半左右,常熟交警董浜中隊警力在常熟市董浜鎮董徐大道整治酒駕違法。民警在對過往駕駛人依次進行例行檢查時,發現小轎車駕駛人王某身上有濃重的酒味。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,王某體內酒精含量為32.4毫克/100毫升,構成飲酒後駕駛違法。
在民警面前,王某一再“喊冤”,他辯解説,自己當晚並沒有喝酒,只不過是在晚飯時吃了一小塊腐乳,自己身上的酒味,可能是吃了含酒精的腐乳造成的。但是民警發現王某身上的酒味很重,並且他在民警面前眼神躲閃、神色緊張,非常可疑。
假的真不了!在民警的耐心詢問下,王某意識到自己再狡辯已無意義,最終向民警承認了自己喝酒後開車的違法事實。按照交通法律規定,王某因實施了酒後駕駛的違法行為,將面臨罰款1000元、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的處罰。(蘇報融媒記者 鄒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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